房屋貸款還沒繳完可以過戶嗎?

2023-12-21
圖片取自CANVA

房貸動輒30年、40年,要繳完房貸不只要比財力,還要比氣長!房子購入後,因為各種因素考量而需要過戶給配偶或親屬,或者因為經濟難以負荷需要買賣轉移,只是房子貸款還沒還清,也能辦理過戶嗎?
銀行抵押權持續存在,房貸未繳清仍可過戶
房貸尚未清償前,房子還是可以過戶的,實務上借款人和所有權人並無特別限制,因為銀行抵押權持續存在,以下依房貸債務人是否改變之兩種情況來分述:
一、房貸債務人不變
而這樣的狀況多半發生在對房子有較長遠考量或繼承的打算,例如出於疼惜與承諾之心,將房屋過戶給另一半,或者父母提早將房子過戶給孩子傳承⋯等。
1.過戶對象為配偶:夫妻簽訂「共有財產契約」,等於夫妻雙方各持分房子的1/2,在房子還有貸款的狀況下要過戶給另一半,就視為贈與,贈與人須至戶籍地國稅局繳清贈與相關稅務才能辦理過戶。
2.過戶對象為直系血親:例如父母要過戶給小孩,要確保房貸至少正常繳款1年才能過戶,而新屋主必須繳交相關稅金,保險也要補正新所有權人的資料。
二、房貸轉移
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,人心思變每天都有,買房子是窮盡一生的長期抗戰,難免遇上家逢變故無力支出而有買賣的需求,抑或夫妻離婚,情不在但房還在,有必須清楚切分的需求,主要的狀況有:
1.房屋買賣:買方願意承接賣方之貸款,則可先過戶,待買方和銀行談妥貸款方案並簽訂新的貸款契約,再設定抵押權轉移;反之,如果買方不承接賣方的貸款,賣方就必須清償房貸後才能辦理過戶。
2.借款人離世:房貸尚未繳清,必須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所有權及剩餘房貸。
3.夫妻離婚:夫妻共同買房,通常由條件較優的一方貸款,另一方做為保人,無論最後協議由誰獲得房產或由誰負擔房貸,都應重新轉貸,以免日後受制於保人的連帶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