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賣出後,還有哪些費用要繳納?

2023-03-27
圖片取自CANVA

無論是投資進出、周轉換現金,抑或房子以小換大、以舊換新,不只買房萬萬稅,賣房子屬性亦為市場交易,自然有既定成本,並且在房子賣出去之後,也會衍生應繳納的税賦,房子賣出去之後並非整筆價金進到口袋,到底還要繳哪些税呢?
賣房賦稅總整理
一、土地增值稅
1.房地產發生移轉時,就會產生土地增值稅。計算期間為「從買進到賣出」,土地公告現值的「漲價總數額」,依「漲價倍數」,採用「累進稅率」計徵。
2.土地增值稅與地段、持有時間、使用情形和公告現值相關,正常來說,房屋持有時間越久,則土地增值稅越高,亦即賣老房所需支出的增值稅比賣新房多。
承上,面臨高稅賦問題,「自用用途」的住宅轉售,可善用「一生一屋」或「一生一次」的優惠增值稅率10%來節稅。
二、地價稅
1.以納稅義務基準日(每年8/31)當天,土地登記簿上所示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,即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。
2.地價稅額計算公式為:課稅地價X稅率-累進差額。
3.自用住宅地價稅為2‰,須於每年9月22日前申請;一般稅率為10‰,若超過「累進起點價(以各縣市700平方公尺之平均土地地價為基準)」之5~20倍,則依不同級距累進課税15‰~55‰。
三、房屋稅
1.房屋稅為持有稅,房屋所有權人在持有期間,每年徵收一次,依房子使用情形如:自住、公益出租、非自住之住家出租、非住家非營業以及營業用而課徵不同稅額,並且包含違章建築也須課徵。
2.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,因此房屋移轉後,房屋稅就按當年年度比例拆分計算。
3.房屋稅屬地方稅賦,稅率以地方縣市政府公告為主。
四、財產交易所得稅
1.房屋交易所得之6%~40%,於每年5/1~5/31,納入綜合所得稅徵收。
2.於2016年1月1日前取得之房屋或不適用於房地合一稅者適用。
房地合一稅2.0上路,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之房屋轉售要注意
房地合一稅2.0以交易持有年份作為課稅級距,持有2年內轉售,則課徵交易所得之45%稅額,其他稅額級距入下:2~5年/35%;5~10年/20%;10年以上/15%。